首页 家庭教育 学院关于开展第八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怎么写(学院关于开展第八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学院关于开展第八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怎么写(学院关于开展第八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家庭教育 2024-05-27 14:33:46 911 教育网

各院系(学院)、办公室:

为有序有效开展我院勤工俭学活动,根据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第八阶段工作有关事项现将我院学习活动通知如下:

学院关于开展第八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怎么写(学院关于开展第八期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1、就业部门办理在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流程

第八期勤工助学岗位仅包括固定岗位的申请和审批工作。有兴趣申请的部门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1、就业部门按院系(学院)、学部统计拟设岗位和在校生人数,填写《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表1),签字后于3月13日前提交岗位申请表并由部门领导盖章。报学生事务处汇总审核。未经批准的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予支付劳动报酬。

2、就业部门将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对应聘本部门岗位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岗前面试,并与录用学生签订《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协议》(表2)一式三份(就业部门、学生本人,每个学生办公室各保留一份)。

3、就业部门面试时,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需提供学生证和《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表4)。

4、就业部门与招收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填写《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表3)并于3月27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5、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必须遵守审批程序,严格就业管理,确保活动的有效性。

2、各系(学院)组织高职学生申请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1、各系(学院)于3月11日至3月15日组织本系(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报名条件和报名程序按照《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2.原申请但未就业的学生以及正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今年必须重新申请,否则将自动退学。

3、不再安排2010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2011级、2012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过的,由各院系(学院)发放《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元(表4))。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院系(学院)。学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供就业部门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4、院内所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但未获得经济资助的学生。

5、就业部门每月填写《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月度考核表》,根据岗位要求对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由被考核人签字认可。勤工助学考核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次月5月5日发放。前几天提交给学生事务处贷款资助科。若未按时提交此表,将视为就业部门当月无勤学工作任务或参加勤学的学生不合格,工资不予入账和发放。

6、勤工助学活动所需的所有表格均可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严文丽范哲联系电话:88519216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3-02-28

教育网 Copyright @ 2005-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207号-4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系互联网收集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页面内容里面包含的图片、视频、音频等文件均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4、本站如遇以版权恶意诈骗,我们必奉陪到底,抵制恶意行为。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邮箱:478923*qq.com(*换成@)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