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设立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依法实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依法设立家庭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依法设立家庭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护未成年人的六条途径?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一、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等。
二、学校保护: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等。
三、社会保护: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等。
四、司法保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在家庭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
2.在学校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
3.在社会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明确了专业性社会组织培育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4.在网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5.在政府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建立监护评估工作制度,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联合执法机制。
6.在司法保护方面,重点提出了要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
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中,我们都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应自觉履行哪些义务?
权利:学校:1、受教育权2、人格尊严权3、公正评价权
家庭:1、平等权2、隐私权
社会:1、政治权2、劳动权3、肖像权4、姓名权
义务:学校:1、受教育的义务
家庭:1、赡养父母的义务
社会: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2、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依法设立家庭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依法设立家庭教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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