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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

家庭教育 2024-06-10 11:27:20 361 教育网

记者今天了解到,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

《指引》要求县(市、区)及以下义务教育领域基层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按照《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录内容,完善工作规范,健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和公众参与等工作。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好指导、监督、评价作用,以推进规范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教育开放。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

《指引》规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包括全面落实“五个公开”要求,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按照“谁起草、谁预测、谁解读”的原则,评估舆情风险,准确及时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领域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政民互动,优化开放平台渠道。参照标准目录内容分类,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教育专栏,优化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

教育部要求各地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中国教育报》2019年6月20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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