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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的关系

教育机构 2024-07-20 22:18:30 0 教育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教育两项督导?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是指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

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的关系

200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就在全省正式建立起了‘’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同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论证,并通过开展试点研究,建立了比较科学的督导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督导评估考核的内容分为教育管理体制、教育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办学条件、教育发展水平五个基本的方面。2005年至2008年,依据督导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省委组织部对全省125个县市区开展了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教育督导员和教育局员工什么区别?

前者人员组成多层次、多范围,包括教育局人员。

教育督导员通常为政府对本地区教育督导、督查、服务教育机构所聘请的教育等相关系统、部门人员。包括教育局员工(主要部门负责人)、大中小学校管理人员或基层教师,以及与教育领域相关的人社局、財政局等相关同志。

教育督导员是上级部门对下级的一种工作安排,起到督促作用。比如,各学校安排有一个督导员,这个督导员是由教育局领导人员担任的,每每开学初或者是期末放假,督导员都会亲自下到各学校检查工作,做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而教育局员工就是教育局的办事人员,督导员比教育局员工职位高。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全文?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日前印发,并于9月1日起实施。“十次督导,不如一次问责。长期以来,教育督导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问责跟不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要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

  据介绍,此次问责办法明确的问责内容,主要包括六类情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二是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三是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六是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还明确,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双减”问题,问责办法明确,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的,应当予以问责。田祖荫介绍,2021年,“双减”和“五项管理”(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成为督导“一号工程”,5月至7月,各地共组织责任督学27.5万人次,到24.8万所学校开展督导,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问责办法的问责情形不仅涵盖了地方各级政府、各类学校及其相关负责人等被督导对象,也涵盖了督学和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为督学划出一道道清晰可见的高压线。”国家督学、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志成表示。

厅教育督导组组长什么级别?

级别相当于同级教育部门副职,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2、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督导机构与人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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