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课程转卖案例,教育培训转让协议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培训课程转卖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培训课程转卖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土地买卖纠纷案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是不容许买卖的。因此买卖土地属于违法行为。买卖双方都是要受到土地管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的。对于卖方处罚的内容为没收非法所得。对买方处罚的内容为收缴非法购买的土地。因土地买卖合同糾纷赶诉至法院的案件,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违犯法律禁止性规定)。
答: 在2016年3月,原告缪某与被告邹某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转让意向书》,约定邹某将某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缪某永久性使用,缪某则分期付款共22万元给邹某。
但由于被告邹某出售的地块属于农村集体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且邹某既非涉案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无法证明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导致原告缪某一直未能正式使用该土地。眼看合同目的落空,缪某无奈只得向惠阳法院提起诉讼。
因该案涉及金星村本村土地买卖合同纠纷,且今年以来已受理了十几起类似纠纷,平潭法庭决定送“法”进乡村,直接把审判庭“搬”到了金星村委会。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自做了具体陈述、举证、质证,且均表示不愿意进行调解。经过开庭审理,法庭在休庭后进行当庭宣判,翔实具体地向原被告双方及旁听村民解释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相关法律,并对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
庭审结束后,村民们纷纷表示,此次巡回庭审加深了对庭审程序以及与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其中一位村民说,从前对法律知识并不那么了解,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学习到许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加认识到了学习法律的必要性,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农村里大户租地不统一,同样的地租给不同的人价格也不一样,特别是农村干部带头作敝,有少数散户土地没有出租,个别村霸大户就处处刁难,使得那些小户无法好好种地,因为供水的电站在大户手里,他们要么淹死庄稼要么干死你庄稼,这些农户种地真的是受尽委屈,大家都希望政府全部将地收回,再公平地通过法律途径租给有能力种地的科技人员,这样农民便会受到公平对待,特别是那农村老人不再为土地弄得终日惶恐不安,土地是维持老人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大家都在希望国家能将士地全部收回,让农村老人安度晚年
宅基地转让收费合法吗?
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集体成员只有通过行政审批才能依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的转让其实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宅基地的转让要合法,必须满足几个基本原则条件:
1、使用权人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简单说来就是,你必须得是这个村的人
2、宅基地的配置在数量上必须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说,接受的一方必须原来是没有宅基地的,关于“一户”的认定,地方上一般都有明确的要求,比如未成年人不能自己单独立户等
在满足了这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下,再来说宅基地的转让。
首先要明确,一块空白的宅基地(也就是没有建房子的空地)是不存在被转让的,也就是说,你要转让宅基地,必须是地上有房屋、并且必须连同房屋一同转让出去,单独的地皮要合法取得只能经过行政审批的途径;这个房子也不是能够在私底下自由买卖转让的,必须经过集体的同意,一般就是去找村委备案,发个告示之类的;然后再通过村委上报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以后发个土地证,这个转让就完成了。
如果想通过私下的交易来获得宅基地房屋是存在风险的,比如之后有拆迁时,很有可能原房主为了争取拆迁补偿,就会赖掉你们的买卖合同,目前发生的很多非集体成员私自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纠纷的,法院对这一类案例大多数都是判为合同无效,然后把买房款还给你了,房子还是人家农民的(这类案例比较多,直接去各地法院的网站搜案例都可以搜到),而且现在国家也是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宅基地房屋或者买地建房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培训课程转卖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培训课程转卖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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