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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五邑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学前教育 2024-08-03 13:48:20 541 教育网

五邑大学

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校园占地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和海内外研究生。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2.4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研究生800余人。

五邑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五邑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

学校历史

五邑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创办的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第一所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大学。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国际学生的资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王牌专业

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土木工程

国家级专业建设点: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纺织工程、旅游管理、法律、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省特色专业建设点: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电子商务、纺织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通信工程、建筑学、软件工程、自动化、汉语言文学、网络工程

省级著名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机械工程、纺织工程

省级重点专业: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土木工程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轨道交通车辆工程

招生规定

五邑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五邑大学夏季高考招生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部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五邑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五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349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城村22号,邮编:52902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结业)证书颁发: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结业)要求的,由五邑大学普通学院颁发毕业(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退学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发给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学校在招生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的招生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普通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督导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督导。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小组,派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广东省学校招生批次为本科批次。外省招生批次,请参阅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目的是控制生源质量,解决因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候选人的专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的精神,学生来自的地区和直辖市)。公平、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德、智、体、艺、劳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历史/文科、物理/理科、文体分别划定的招生控制分数进行网上录取。(包括美术和舞蹈)。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招生细则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招生办公室及生源情况。

第十九条考生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根据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愿望和学校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历史/文科、物理/理科专业分类时,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执行“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第一专业满员后,按照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没有专业偏好级别。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名办法依次录取。当考生总分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已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录取”的招生规则。

第二十一条考生提交的所有专业未获录取,如有专业调整的,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转入同一院校专业组专业。有职位空缺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入场;不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或者符合调整要求但不符合计划空缺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予以退选。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凡按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科目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美术、舞蹈)专业,录取时思想政治品德品格、体格检查必须合格,文化课、技术科目统考成绩必须符合原籍省标准。在(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统一技术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成绩第一、随意愿”的原则录取。技术科目统考成绩相同的,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文化科目成绩相同的,按照各省排名办法依次录取。当考生总分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已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加分、住宿录取政策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相关专业说明及要求

(一)所有分专业模块培养的专业均执行《五邑大学交通工程等专业分专业模块培养管理办法》。分专业模块培养的具体专业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告为准。

(2)建筑、工业设计专业的入学要求包括有绘图基础,入学后将增设绘图考试。

(三)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务必谨慎申请。

第二十六条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时对学业水平测试水平有要求的,按照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学生报考广东省专科院校和专业时,须通过计入高考总成绩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修科目对应的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修科目考试。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入学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司[2010]2号)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否)应予以实施。对于残疾考生,生活自理能力强、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可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请参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不适合就读专业的,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通过我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并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考核。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委[2016]36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委[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史类、金融类、管理类专业:5050元/生每学年;

理工、外语专业:571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非理论):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700-1800元/生/学年(具体根据不同住宿条件确定)。居住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的学生原则上进行日常学习。如果学校有床位,他们可以申请回校住宿。

所有收费标准均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学生信用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须先注册,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相应补贴。

(二)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国家助学金根据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程度,合理分级资助。

(三)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助学金,按新生学费提供补贴;国家对军役院校学生的教育补助包括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报销或免收等。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

(5)设有吴顺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女士餐费补贴计划等社会奖助学金项目。

(六)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2021年4月29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所在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所在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为准。

就业质量报告

五邑大学本科就业率为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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