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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家庭教育 2024-05-24 02:06:59 774 教育网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等一系列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文件要求,坚持全市职业教育提升质量、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招生规模积极服务全市“十五攻关”和世界工业互联网之都建设,积极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化发展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招生计划

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36万人,计划招收中职学生4.2万人,其中本地学生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配套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学院(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第三、第二学习型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专(包括普通职业教育)综合实验班)、技术教育。

3、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要按照服务业升级需要和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专业过度重复。年度招生计划要根据学校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防止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容量。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情况,严格审核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各单位要按照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退出专业招生计划,确保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结果落到实处。

4.招生政策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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